宣莲是众所周知的武义特产,可从2014年6月起,武义宣莲却因“侵权”,在网络销售平台上遭遇强制下架。昨日,记者从武义县农业局获悉,经过一年多的维权,该县终于通过法律途径赢回“宣莲”的商标使用权。
武义宣莲是我国三大名莲之一,因为颗大粒圆、肉厚饱满、质酥不糊、营养丰富、药用价值高等特点,一直被视为美味佳肴、馈赠礼品。目前,该县宣莲总种植面积5285亩,产量达227吨,总产值2136万元。2012年,该县成功注册“武义宣莲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。
2014年6月,在淘宝上做宣莲生意的武义人祝升锋碰到窝心事:他售卖的宣莲被人举报侵权被强制下架。其后,不少武义莲企业遭遇类似情况。原来,“武义宣莲”证明商标核准注册在第29类莲子商品上,而第29类其他腌制水果、水果蜜饯等商品未予注册,福建企业抓住这一漏洞,抢注“宣莲”商标,用于其他莲子产品。“宣莲”和“武义宣莲”二字之差,不仅误导公众、混淆消费者认知,更损害了宣莲产地种植及经营加工户的利益,甚至制约了“武义宣莲”的商标发展前景及经济效益。
事件发生后,武义县农业局等部门启动“宣莲”商标维权行动。向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申请,要求宣告抢注的“宣莲”商标无效,以免更多武义莲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。日前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裁定,认定福建企业抢注的“宣莲”商标损害公众以及“武义宣莲”地理商标合法使用者的权利,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。至此,武义县“宣莲”商标维权之战终告胜利。随后该县将委托专业公司对“宣莲”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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