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登记申请
目录
◆ 版权登记概述
◆ 版权登记的目的
◆ 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范围
◆ 版权登记的主管机关
◆ 版权登记流程
◆ 版权登记所需文件
◆ 保护期限
◆ 版权商标
版权登记概述
版权又称为著作权,是指文学、艺术、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(包括财产权、人身权)。按照著作权法规定,作品完成就自动享有版权。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,因此,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。作品无论是否登记,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。但是,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,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。根据国家版权局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作者、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,均可申请作品登记。
版权登记的目的
1、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,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;
2、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许可、转让,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;
3、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,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。
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范围
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,如文字作品、口述作品、美术摄影作品、影视作品、录像作品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。
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:
1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;
2、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;
3、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。
版权登记的主管机关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。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、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,负责外国以及台湾、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。
版权登记流程
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—通知缴费—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—登记机构受理申请—审查—制作发放登记证书—公告。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。
版权登记所需文件
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,应按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:
1、登记作品复印件、权利归属证明(或协议书);
2、作品登记表;
3、作品登记申请书;
4、版权代理委托书;
5、权利保证书;
6、作品创作说明书(说明创作构思、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);
7、法人作品:①营业执照复印件,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8、非法人单位:身份证复印件;
9、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,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,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(不大于3R,可电脑打印),一张贴在“作品登记申请书”左下方空白处,并在上面盖骑缝章,另一张随材料提交。
保护期限
1、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。
2、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。
版权商标
我国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”,这里的“在先权利”,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,版权就包括其中。当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与在先的版权发生冲突时,即使在先标识只登记了版权而没有申请注册商标,仍能以版权保护自己的权益,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将得不到核准。
版权商标具有以下优势:
1、商标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全类保护;
2、版权登记办理时间更短(45个工作日即可拿到证书),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拿到有效的法律证件;
3、版权登记性价比高,保护时间长达50年,期间不需再续费;
4、增加客户无形资产占有量,扩大到海外保护;
5、以最小的成本获得知识产权******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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