握手言和终结特斯拉商标纠纷
2014年8月5日,备受关注的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(TeslaMotors,Inc.)(以下称特斯拉公司)与广东商人占某之间的商标争夺战,出人意料地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以和解方式落幕。
2003年,特斯拉公司成立,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硅谷,主要从事设计、制造及销售节能环保的纯电动汽车及其零部件。2010年,特斯拉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。
2006年9月6日,广东商人占某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5588947号TESLA商标,并于2009年6月28日获准注册。
特斯拉公司成为美国汽车界的“宠儿”后,不再满足于美国本土市场,将目光瞄向了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。由于在商标问题上遇到了阻碍,特斯拉公司将2012年11月7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取名“拓速乐”,经营范围为:“从事拓速乐品牌汽车及其汽车部件、零备件、橡胶制品(天然橡胶除外)、仪器仪表的批发、进出口和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,拓速乐品牌汽车的展示,提供汽车技术咨询。”随后,特斯拉公司在北京、上海等多个地点设立电动汽车展厅、服务中心、超级充电站等。
2013年3月,特斯拉公司针对第5588947号TESLA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;2013年4月,特斯拉公司针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,请求撤销该商标。
2014年6月30日,占某针对特斯拉公司、拓速乐汽车销售(北京)有限公司(下称拓速乐公司)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权诉讼,主张特斯拉公司及其销售商拓速乐公司销售TESLA牌电动汽车侵犯其第5588947号TESLA注册商标专用权,请求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及拓速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TESLA牌电动汽车,关闭展厅、服务中心、超级充电站,停止有关宣传行为,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394万元。
2014年8月5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上述商标纠纷,双方和解。